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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计划课题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30 作者: 编辑:许小康 浏览量:

有关课题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计划课题管理,切实提升课题研究质量,充分发挥研究成果服务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对2021年研究期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计划课题进行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18年批准立项的项目。立项仍未申请结题的项目、以及已提交材料但鉴定延期整改的项目均需参加此次结项验收。凡逾期未结项验收的项目或不通过此次验收的项目,将予以终止撤销处理。

2.2019年批准立项的项目。若项目因特殊原因未按期完成,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延期最长时限为1年)。

3.2020年批准立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提出申请,提前结项验收。

二、结题要求

1.完成课题研究者请提交结题报告、结题申请表、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两份,研究成果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重点课题在T4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T5以上期刊发表2篇及以上;或在省级党报理论版上发表2000字以上理论文章2篇及以上;或公开出版与课题相关的专著1部;或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且得到省、市级以上领导批示的调研报告。

(2)一般课题在T5以上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或在省级党报理论版发表2000字以上理论文章1篇及以上;或公开出版与课题相关的专著1部;或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且得到省、市级以上领导批示的调研报告;

(3)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生课程建设专项课题,须提交博士生课程建设整体方案,或课程的课件及课程开设情况的报告。

(4)经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计划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成果。

2.所有公开出版和发表的理论成果,均需标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计划项目资助”或“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计划项目研究成果”。

三、结题程序

1.材料撰写。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团队成员填写《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结项报告、出具研究成果采纳意见或证明,并提供其他翔实可靠的结项支撑材料,力求用事实和数据说话。

2.材料审核。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项目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

3.验收检查。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验收评审组,采取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验收评审。

四、材料报送

9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望山校区教学综合楼B1715室),电子版结项材料发送至邮箱29224329@qq.com。

联 系 人:许小康

联系电话:027-67884298,18971592096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