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水平,现就做好2021年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计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实践开展理论研究,深化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学理阐释,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不断创新话语体系,提升学术原创能力和水平,产出一批高水平理论研究成果,提升学校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水平。
二、立项指南
详见《2021年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计划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选题范围是总体方向,具体研究课题的题目由申报人自定。
三、项目类别
2021年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生课程建设专项课题。
四、申报要求
1.凡我校有条件进行研究的教职员工,均可按规定申报。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跨学院联合申报课题,联合攻关,个人作为课题组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已承担往年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2.申报重点课题,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4人。
3.优先支持具有前瞻性、创造性和推广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
五、结题要求
1.课题研究时间原则上为2021年9月—2023年9月。对因工作需要,确需延期结项(延期最长时限为1年)或项目组人员调整的课题,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并经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2.按期完成课题研究,按时提交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重点课题在T4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T5以上期刊发表2篇及以上;或在省级党报理论版上发表2000字以上理论文章2篇及以上;或公开出版与课题相关的专著1部;或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且得到省、市级以上领导批示的调研报告。
(2)一般课题在T5以上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或在省级党报理论版发表2000字以上理论文章1篇及以上;或公开出版与课题相关的专著1部;或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且得到省、市级以上领导批示的调研报告;
(3)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生课程建设专项课题,须提交博士生课程建设整体方案,或课程的课件及课程开设情况的报告。
(4)经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计划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成果。
3.所有公开出版和发表的理论成果,均需标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计划项目资助”或“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计划项目研究成果”。
六、课题申报
1.课题申报人须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1年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计划课题申请书》(附件2)一式两份,上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东区教学综合楼B座1715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29224329@qq.com。联系人:许小康,67884298。
2.请各单位积极动员,认真组织立项申报,支持和鼓励更多的教师和党政管理干部开展研究工作,不断推进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争取产出更多更高水平的理论成果。
3.课题申报截止:2021年8月31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