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大新闻网讯(记者 张玉贤)9月2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向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赠送天安门国旗。赠予仪式在天安门地区运行调度中心举行,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正局长级)姚辉向学校赠送国旗,党委副书记王林清代表学校接收国旗、签署《国旗赠予协议》,党委宣传部、图书档案与文博部、资产经营公司相关同志参加赠旗仪式。

学校申领的国旗编号为2012—0041,国旗长5米、高3.3米,整幅旗面无拼接,5颗五角星采用人工丝网印染工艺。国旗平整叠放在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字样的香樟木箱中。该面国旗于2012年11月7日清晨在天安门广场冉冉升起。这一天是学校建校60周年校庆日,对学校具有重要的纪念意义。

王林清介绍学校基本情况及国旗使用、展陈和存放安排。他表示,天安门广场升挂的国旗,意义非凡,这是一份特殊的珍贵礼物,是对学校的激励和鼓舞。国旗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旗班专门维护,在学校各类重要活动中持续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功能。国旗申领后存入校史馆全幅展陈并永久珍藏。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进行使用,确保维护国旗尊严、守护国家尊严。
姚辉就国旗保管使用提出工作要求。他强调,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的权威与尊严。在天安门广场升挂过的国旗是爱国主义教育的特殊载体,具有唯一性,十分珍贵。希望申领单位爱护好、管理好、使用好这面国旗,并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天安门国旗爱国主义教育作用,激发广大师生爱国主义热情。(审稿 陈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