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二级单位: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
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引向深入,根据党中央要求,中央宣传部组织编写并印发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委宣传部采购并面向学校全体中层干部和教师党支部发放《纲要》,作为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读物。现就发放及组织学习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本次《纲要》发放对象为学校全体中层干部和教师党支部,中层干部每人发放一本,教师党支部每支部发放一本,请各单位安排人员统一领回。
二、领取时间和地点
7月10日-11日工作时间内,在党委宣传部思想政治教育科(东区教学综合楼B座1715室)领取。
三、学习形式
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全面学习与专题学习相结合、反复学习与跟进学习相结合、原原本本学与联系实际学相结合,将学习《纲要》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作出周密安排,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
四、学习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将《纲要》纳入学习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学习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在多思多想、学深悟透,系统全面、融会贯通,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
2.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充分发挥新媒体教育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宣传力度,提升活动效果。
3.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各二级单位及时将学习活动情况和学习成果报送至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许小康(东区教学综合楼B座1715室)
联系方式:027-67884298,18971592096,29224329@qq.com
党委宣传部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