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切实促进学校文化传承创新与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十四五”卓越文化建设行动计划》,有针对性地培育一批精品文化品牌、形成一批标志性文化成果,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2年“双一流”文化传承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对2021年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双一流”文化传承创新项目申报
1. 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要求,聚焦研究型大学建设办学目标,依据《“十四五”卓越文化建设行动计划》,本年度确定16个选题方向类别,每类下设若干个具体选题方向,具体详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文化传承创新项目2022年立项指南》(附件1)。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安排,可申报所列选题,也可根据现有工作基础和本单位在《“十四五”卓越文化建设行动计划》中承担的建设任务要求,自行设计选题。
2. 申报单位须填写《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详细阐述项目立项依据、实施方案、预期成果和项目支出计划。
3. 项目应能够切实实现育人功能,能够推动卓越文化繁荣发展、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产出师生受益面广、可示范的标志性成果,形成具有连续性、可预期的文化品牌及活动。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可依项目类型而不同,具体如下:
(1)品牌活动类项目一般应有活动方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或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奖励证书、赛事奖项;
(2)研究阐释类项目一般应有学术论文发表成果,或有著作出版,并举办相关报告会或研讨会;
(3)政策制度类项目一般应制定出台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或政策文件,并有政策成效评价反馈;
(4)典型人物培育类项目一般应培育典型人物、团队或工作室;
(5)产品类项目一般应形成雕塑、美术墙等景观实体,或话剧、小说、动漫、微电影、微视频、专题片、网络文章、音频等作品,或指示牌、楼牌、路牌等环境导视系统,或文创产品等;
(6)不属于上述类别的其它类项目的成果形式另行商议规定。
4. 所有申报项目将由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集中评审,择优支持并确定支持经费。获批项目应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经费列支范围和要求制定经费预算。除获批项目经费外,各二级单位一般应提供配套经费。学校实行零基预算,所获批的经费须于本年度形成实际支出且执行完毕。
5. 除研究阐释类项目和典型人物培育类项目以外,其他项目申报一般以各二级单位为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一般为项目执行牵头人。各单位可以根据立项指南和工作实际申报多个项目,鼓励将同类项目整合申报。
二、2021年“双一流”文化传承创新项目结题验收
1. 结题对象:2021年批准立项的项目,涉及单位包括党委宣传部、本科生院、国际合作处、团委、图书档案与文博部、艺术与传媒学院(附件3)。
2. 结题要求:
(1)填写并提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文化传承创新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4),对项目实施总体情况、主要成效和亮点、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经费使用情况、标志性成果等进行总结,并提供与项目相关的图片、视频、通讯报道、政策文本、荣誉奖励证书、论文、专著等成果佐证材料作为支撑材料。
(2)参加现场答辩。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评审会,对项目实施情况和成果进行现场汇报并答辩。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6月20日(星期一)17:30前将2022年项目申报书、2021年立项项目结题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东区教学综合楼B171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档材料发送至邮箱:wanghui@cug.edu.cn。
四、评审程序
学校将在材料报送截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组召开答辩评审会,对2022年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2021年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各单位应提前准备答辩PPT,届时由项目负责人参加现场答辩(每项目答辩时长为8分钟)。经专家组评审后,立项结果和结题验收结果将在党委宣传部网站上予以公示。
联系人:王 诲,联系电话:67884298
吴仁喜,联系电话:67847717
附件:1.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文化传承创新项目2022年立项指南
2. 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3. 2021年“双一流”文化传承创新项目一览表
4.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文化传承创新项目结题验收表
党委宣传部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