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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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南望山校区待命名楼宇、道路、广场名称的通知

时间:2023-01-06 作者: 编辑:王诲 浏览量:

中国地质大学是全国文明校园,现有南望山、未来城两个校区,学校总建筑面积达到140万平方米,形成了“一校两区四基地”的现代化生态型校园格局。2021年,未来城校区楼宇道路命名已完成(地大学校办发〔2021〕1号文),现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南望山校区楼宇、道路、广场的命名,学校决定面向全体师生、广大校友和支持学校发展的各界人士开展南望山校区部分楼宇、道路、广场命名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名对象

1. 楼宇:南望山校区部分教学科研楼宇、行政办公楼宇因入驻单位发生调整、楼宇功能发生变化、命名不够规范等原因需要重新命名;

2. 道路:南望山校区未命名的道路;

3. 广场:南望山校区未命名的广场。

具体名单及校园地图见附件1、附件2

二、命名原则

一是尊重历史沿革。命名需充分尊重学校的历史发展、办学传统,不回避约定俗成、广泛认同且符合学校文化特色的名称,以增强历史传承性。

二是突出办学理念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命名需格调高雅,积极健康,寓意深刻,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文化底蕴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学校办学理念和中华民族精神品格,体现两校区命名的协同性、系统性,提升学校整体形象。

三是易于记忆传播。命名要使用规范性中文名称,用词简洁规范,朗朗上口,通俗易懂,避免使用生僻字或理解上有歧义的词语。名称之间应易于区分,且易读易记,易称呼、识别和传播。

四是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命名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命名引经据典的,须注明出处。

三、具体命名规则

1.楼宇一般命名为“XX楼”,原则上不以单位名称、部门名称、学科或专业名称命名

2.道路一般命名为“XX路”,在命名时应当参考周围的标志性建筑、重要景观等,便于识别和定位。同一方向的道路不论线路多长,原则上应使用同一名字,不宜切割分段命名,如果路线过长可使用方位词分段(例如XX北路、XX南路)。

3.广场一般命名为“XX广场”,命名时应参考周边的主要建筑或标志性景观名称。

4.命名时应参考学校办学理念和目标体系(附件3),通盘考虑两校区楼宇、道路及广场名称之间的内在逻辑性。

四、征集时间和方式

1.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

2. 征集方式:命名征集统一采取电子投稿方式,可个人投稿,也可集体投稿。投稿需下载并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南望山校区待命名楼宇、道路、广场命名应征登记表》(附件4),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wanghui@cug.edu.cn。邮件标题须注明“命名投稿+姓名+联系方式”。

五、奖励表彰

本次活动设立一等奖1名,奖金为人民币5000元/名(税前,下同);二等奖2名,奖金为人民币3000元/名;三等奖3名,奖金为人民币1000元/名。学校为获奖作品作者(或团队)颁发荣誉证书。

六、其他事项

1.应征作品均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一经采用,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所有。如选中稿件出现雷同的,以邮箱接收时间先后为准。

2.一等奖获得者应根据学校要求对命名方案进行适当修改或组合完善,形成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最终命名方案。

3.作品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应征作品如涉及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由投稿人承担一切责任。

4.本活动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屠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84298/67847717



 党委宣传部  后勤保障部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