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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月度好图片”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10-21 作者: 编辑:王俊芳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彰显大学精神,厚植文化底蕴,增强学校文化传播力、影响力,决定开展“月度好图片”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以镜头记录学校新时代的发展,定格校园的精彩瞬间,展现服务“美丽中国 宜居地球”建设的地大故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开展。

 

二、作品征集及公布时间

征集时间:以月度为周期,每月1日起至当月25日止。

公布时间:每月底,由学校官方新媒体平台公布入选作品。

 

三、征集要求

1.征集内容:反映学校党建思政、立德树人、科技创新、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以及自然风光、人文景象、特色文化活动等内容的摄影类作品,注重思想性、艺术性、教育性相统一,传播好声音,弘扬正能量,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格式要求:作品不限拍摄设备(手机、相机均可),横版或竖版拍摄均可,不得删除原始拍摄信息,建议使用JPG格式,每幅作品应大于3M,不超过20M。可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

3.提交方式:每位作者每月度限报送1-5件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6张,可视为1件作品。作品须于每月26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1750946737@qq.com,邮件主题标注“月度好图片”,作品命名格式为:作品名+作者姓名+手机号+单位,需附 300 字以内的作品说明。每月27日至当月底期间的投稿作品纳入下月评选范围。

  

四、奖项设置

月度好图片征集活动每月度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获奖作者可获相应奖品并配发“月度好图片”荣誉收藏证书。

 

五、活动细则

1.摄影作品拍摄时间应为近期的,需符合人文活动、自然季节等特点。

2.作者必须拥有对作品的完整著作权,所有投稿作品有关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3.主办单位有权将投稿作品用于编辑画册、举办展览、网络推文以及其他相关公益宣传活动,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4.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的投稿作品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屠老师 027-67884298

党委宣传部  

2023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