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尚蔚 汪再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发展绿色生产力是加快绿色转型、推动绿色发展的基础,是加快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加快绿色转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必须统筹谋划、系统部署,建立一个以人民为中心,以资源、环境、生态、产业、技术、人才为要素,并能够发挥它们互相制约和互相作用的机制,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树立整体意识,建立绿色转型的整合机制。建立健全流域绿色发展统筹机制、省内县域联动机制,形成统筹协调和管理执行的强大合力。按照流域有限制、省域有约束的目标,从流域宏观、省际中观和县域微观三个尺度加强系统性规划和整体性治理,完善“多规合一”规划机制和跨域(省市县)联席会议机制,在规划编制、规划协调、部门协调、行业协调、县际统筹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要提高生态安全保障,科学划定生态红线,建立空间高效利用机制,不断提质存量空间和创新增量空间;要调整经济系统、社会系统和生态系统各自的内部结构及其总体结构,加强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和价值流等生态流的流动,优化整体效益,确保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提高。
建设绿色空间,完善绿色屏障的治理机制。绿色空间既是生活空间,也是发展空间。建设绿色空间要围绕生态要素本身,建立综合性治理模式,利用地质、农林、生物、遥感、大数据等技术和知识,不断提升“水——土——气——生”的综合保护和协同治理能力。对于水资源,应始终坚持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坚持保护优先,将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等作为提高省域生态承载力的重要内容,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改善江河湖泊水环境质量,维护水生态系统功能,实施水生态系统修复,确定水资源与水环境红线。对于土地资源,应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提升土壤环境质量。要加强重要生态区域保护和建设,提高自然保护区管护水平,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有效遏制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下降趋势。要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补偿标准体系,进一步明确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补偿渠道、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和保障体系,健全生态补偿的法律制度,完善生态保护的评估制定,对生态保护做到客观、公正评价,使生态补偿机制得以有效落实。
构建产业体系,激活绿色发展的动力机制。一方面,要体现绿色发展理念和推动现代化;另一方面,要围绕绿色产业构建体系。一是制定绿色发展规划。要明确现有产业体系的绿色路径,以产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确保现有产业实现绿色改造、新建产业符合绿色要求。要因地制宜围绕区域、区位、资源、要素优势等布局相关产业,根据不同绿色产业特征,制定总体绿色产业、不同细分产业的产业政策,做到精准施策、一业一策。在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时,应注重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和优化升级,推动产业之间的绿色链接和循环发展,加强绿色产业的集聚发展,落实绿色产业链链长制,加快培育一批绿色产业龙头企业和国家级产业园区,打造国家级低碳节能技术产业园。二是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大力支持和推动绿色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活动,以产业应用为导向,塑造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创新生态,牢固树立链条思维,打通人才、科技、资金、产业要素,在一些重大技术攻关和创新领域给予政策扶持,引导绿色产业市场和企业向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领域发展,同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围绕绿色产业关键技术领域进行研发和创新,做到重点突破、联合攻关、协调创新和资源共享。三是完善绿色金融机制。重点支持绿色低碳新技术、绿色新产品、新装备推广应用,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同时,为煤炭、钢铁、建材、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提供金融支持,帮助企业进一步加快绿色转型步伐。四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统筹推进环境基础设施、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项目建设。落实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强化绿色理念,激发共建共享的参与机制。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绿色机制的认识和参与度,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环境保护,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要引导绿色消费,规范节能环保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制度,对列入目录管理的能效、水效标识产品展开检查。鼓励企业减少包装物,严格查处商品过度包装行为。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等。二是构建绿色绩效评价体系,强化“绿色”在考核标准中的权重。把资源消耗、生态保护等要素列入考核范畴,增大生态指标的考核比重;尽量量化绿色指标,让“绿色”在评价体系中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数据,并及时、准确、完整进行环境信息公开,让绿色绩效评价体系更加公平公正。三是强化监督和问责机制。发挥公众舆论监督和媒体监督作用,更好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监管和评估机制,对绿色机制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通过监管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绿色机制的持续改进和优化。(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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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山西日报》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