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大融媒
综合新闻

学生自主创新创业可获学分

时间:2015-11-16 作者: 编辑:路明 浏览量:

  

           
  (通讯员夏子茗)11月10日,我校印发《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1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起,学生在校期间创新创业可获得学分,创新创业学分性质等同于“通识教育课”学分。

  创新学分认定范围包括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资格证书。科技问题竞赛、社会实践、科技成果转化等。创业学分认定范围包括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创业竞赛、创业培训、创业实践活动、自主创业等。每学年春季学期6-15周为学生本人申报时间。

  2015级以前的学生,修读的创新创业学分视为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